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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景林:“浩然之氣”的創生性與先天性——從馮友蘭先生《孟子浩然之氣章解》談起
    • 來源:社會科學戰線
    • 作者:李景林
    • 2023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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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馮友蘭先生《孟于浩然之氣章解》一文,拈出“生”這一概念,特別凸顯出浩然之氣是“先天”還是“后天”的問題。程朱認為浩然之氣乃人稟自于天,為先天本有;所謂“養”,只是去除蒙蔽以“復其初”。馮先生講“生”是創造的新生,是對的;朱子的“復其初”說,于孟子亦有根據。《告子上》、《牛山之木章》提出“才”這一重要概念。這個“才”,以仁義或理義為其本質;以“精”的本然指向為其顯現和應物之方式;以本然之“氣”為其實存的基礎。孟子的人性本善義,在這個整體性的“才''的觀念中,得到了全面的展現。《牛山之木章》落實于“氣”以言“才”,最后點出必須由“養長”的工夫以呈顯仁義道德良心,達到存在之完成?!吨责B氣章》集中地討論了這個“養長"工夫的內容.“集義所生”的“浩然之氣”,正原出于此先天的“才”具。程朱“浩然之氣”為人先天所有的“復其初”說,在《孟子》書中有充分的根據。但這個“先天”,不是一堅頑不化的現成,而是“集義所生”,即經實存創生轉化歷程的實現與呈顯。把程朱的先天說和馮先生的創生說統一起來,才能全面地理解孟子“養浩然之氣"論的意義。這對于準確理解孟子和儒家心性論的精神實質,也是有理論和學術價值的。

    馮友蘭先生的《中國哲學史》,附錄有《孟子浩然之氣章解》一文。馮先生對孟子《知言養氣章》的解釋,采取了一個很好的角度。它對我們理解孟子的人性思想,很有啟發的意義。

    程朱以浩然之氣為“天地之間所本有者”,人稟得此氣,“養”而去私意之蔽,乃能恢復其本來面目。馮先生不同意此說。認為“孟子明說,浩然之氣是'集義所生者',并不是'集義'所恢復者。程朱所說,顯然與孟子的意思不合”。在這個問題上,馮先生特別強調“生”這一概念。他認為,既言“集義所生",便不可說浩然之氣是人先天所本有,而是養而成之者。由此,馮先生提出對浩然之氣的“另一講法",即認為浩然之氣是“集義”所養成的與宇宙或天地萬物為一體之境界。以往學者對孟子《知言養氣章》的討論,多關注在“知言”與“養氣”的關系及其孰先孰后的問題。馮先生對這一問題的具體看法,可以商榷,但他拈出“生”這一概念,特別凸顯出浩然之氣是“先天”還是“后天”的問題,這對于理解孟于乃至儒家的人性觀念意義重大。馮先生此說,可以說是獨具只眼。

    儒學所言本體,由工夫而實現、而呈顯。黃宗義“工夫所至,即其本體”之說,最能表現此義。孟子所謂養浩然之氣,即言修養工夫。這個修養的工夫,是從實存一端來看人的存在之完成。孟子言性善,其根據即道德的原則內在于人的實存。但這個“內在”,是道德本體經由其所創造轉化了的實存而顯,而非抽象的現成。孟子《知言養氣章》對此義有很好的說明。

    浩然之氣為修養工夫所新“生",所創造,此點應屬無疑。但這個創造和新生,有否先天的根據?按程朱之說,此點是肯定的。朱子《孟子集注》卷三釋“浩然之氣”曰:“本自浩然,失養故餒。唯孟子為善養之以復其初也。”又:“蓋天地之正氣,而人得以生者,其體段本如是也。唯其自反而縮,則得其所養;而又無所作為以害之,則其本體不虧而充塞無間矣。程子曰:天人一也,更不分別。浩然之氣,乃吾氣也。養而無害,則塞乎天地,一為私欲所蔽,則欿然而餒,卻甚小也。”由此可見,程朱認為浩然之氣,乃人稟自于天,為先天本有,所謂“養'',其意義只在于去除蒙蔽以“復其初”。馮先生所質疑于朱子者,關鍵在于他認為孟子所說浩然之氣的“集義所生”,是創造的新生,朱子的“復其初”說,顯然與之不侔。

    在我看來,馮先生講“生”是創造的新生,是對的;朱子的“復其初“說,于孟子亦有根據。把二者結合起來,才能真正理解孟子養浩然之氣思想的全面的意義。

    我以為,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局限于《知言養氣章》本身?!睹献?middot;告子上》有“牛山之木”一章,拿它來與《知言養氣章》進行參照研究,對于我們的問題將大有幫助。

    這兩章都論到“氣”的問題,不過,二者的角度不同?!吨责B氣章》言工夫,即由養氣的工夫而達天人合一的境界。《牛山之木章》則主要論性、心、情、才、氣內在統一的關系。但二者又有內在的關聯性。《知言養氣章》論養浩然之氣,其核心點是“直養無害”、“配義與道”和“集義所生”,即把握和持守道、義,以使浩然之氣自然養成。《牛山之木章》所論性、心、情、氣、才之統一關系,正是孟子所論養氣工夫的本體論基礎。搞清楚《牛山之木章》的思想義理,才能真正理解孟子所論養浩然之氣的工夫論意義。

    為了論述方便,我們先把《告子上·牛山之木章》抄錄在下面:

    孟子曰:“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于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蘗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復,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故茍得其養,無物不長;茍失其養,無物不消??鬃釉唬翰賱t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

    “才”,是《牛山之木章》所提出的一個重要觀念,值得我們十分注意。但孟子所謂“才”,非后儒所言才性氣質之才。才性氣質,注重在人的秉賦之區別和個體之差異。魏晉人言才性,重在人的秉賦之異。宋儒引入氣質氣性的概念,亦要在解決個體差異的問題。小程子說:“性出于天,才出于氣,氣清則才清,氣濁則才濁……才則有善與不善,性則無不善。”(《二程遺書》卷十九)此所謂才出于氣,有清有濁,即言人之資質的差異性。而孟子所言“才”,雖亦與“氣”相關,但其所指,乃是“性”之內在于其中的普遍性的才具或實存性基礎,其著眼點在人存在之“通”性而非才質秉賦之異。

    在上引《告子上?牛山之木章》之前,孟子還有兩章論到“才氣其第六章曰:“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蓗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其第七章曰:”孟子曰:富歲子弟多賴,兇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這兩條材料所講到的“才”,亦皆指德性或善性的實存基礎而言。

    而在《牛山之木章》,這“才”是明確落實到“氣”上來講的。“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復,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細繹這一段話可以看出,孟子所謂“才”,乃是一個標志人的實存總體的觀念。

    人的實存本具“仁義之心"。這里的仁義之心,與“良心"同義。孟子所謂“良心”,包括“良知'‘與“良能”兩方面的意義。良知,是就人之自覺言;良能,是就人之才具言。《牛山之木章》所謂“才",即是講的這個“良心”的才具義。人不僅能値對仁義有知與覺,而且在實存上先天真實地擁有這仁義。孟子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證成其性善說的。

    “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仁義之心”或“良心”以什么樣的方式在人的存在上表現出來?孟子說是表現在人之“相近”的“好惡”之情上。而這個好惡之情的“相近”,乃以人的“平旦之氣”或“夜氣”的存在為其基礎。由此,孟子提出了“才”這一概念。這樣,“才“這一概念,便可以概括為:以“夜氣”或“平旦之氣"為基礎,在“好惡”之情上顯現出其“良心”或“仁義之心”的存在整體。

    仁義之心的直接表現是與人相近的“好惡”之情。這個與人相近的“好惡”之情指何而言?上引《告子上》第六章講“才”,乃從四端言。由此可知,這個“與人相近也者幾希”的“好惡”之情,指的就是指向仁義禮智的“四端”之情。不過,此章與《牛山之木章》所論,又有細微的差別?!陡孀由稀返诹卵?ldquo;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蓗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杜I街菊隆穭t言“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操則存,舍則亡”。前者講“思”、“得”;后者講“存”、“操存”。“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是“思”或反思的自覺和把握。孟子在其它地方也講到:“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告于上》)“同然",是人心所共有的肯定性判斷。人心同然“理義”,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思則得之”,指思其“大體”。這都可以印證《告子上》第六章所言“求則得之'',乃是對仁義之心的反思、自覺和把握。而“仁義之心"“存乎人”,“操則存,舍則亡”,強調的則是存在上的本具和擁有?!杜I街菊隆仿鋵嵱?ldquo;氣”而言“才”,其與《告子上》第六章的角度自然不同。

    所謂“平旦之氣”和“夜氣”,就其為“日夜之所息”而言,可稱作“夜氣”;就其平旦顯現之清明而言,又可稱作“平旦之氣”,其實只是一個“氣”。不過,我們卻不可把這個“夜氣”或“平旦之氣”理解為一個特殊的稱謂。孟子論人性,強調人的德性具有一個普遍的“才”或實存基礎。在《牛山之木章》,孟子更將人的仁義之心、良心、好惡之情的本然指向,統統落實到“夜氣”或“平旦之氣”這個基礎,以言人的性善之先天才具。這個基礎,決不能是一個特殊的的東西。其實,《牛山之木章》講得很明白:“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復,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情”訓實,為真實、本真義。可見,人的旦晝所為梏亡“夜氣”,乃由乎人之思慮計度,和外物之誘,非其本然。而這個“夜氣”或“平旦之氣”所表現者,正是人的實存或“氣”之本真、本然。

    “夜氣不足以存”,朱子《孟子集注》的解樣是:“晝之所為,既有以害其夜之所息;夜之所息,又不能勝其晝之所為,是以展轉相害。至于夜氣之生,日以寢薄,而不足以存其仁義之良心,則平旦之氣亦不能清,而所好惡遂與人遠矣。”“存”,朱子解作“存其仁義之良心”,是有道理的。《告子上》第六章論“才”,講“求則得之”;《牛山之木章》論“才”,則講“操則存”。“求則得之”是就反思而言廣操則存”,則是就存在擁有而言?!杜I街菊隆肥锹鋵嵉?ldquo;氣”的實存論“才”,言“操則存”,乃順理成章之事。當然,“操則存”的擁有,已包含“求則得"的反思在內。《牛山之木章》的“操則存”,是更全面的論述。可見,“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這個“仁義之心”的“存乎人”,正是在存在或人的“氣”之本然意義上的真實擁有,而非單純的認知或覺知。由此,孟子乃在“才”或人的存在(”氣“)本然擁有“仁義之心''或“良心”的角度證成了其人性的本善義。

    “仁義”或“理義”具于心,故其為人心“所同然”,“求則得之”。不過,人對仁義或理義的把握,不僅是“同然”或“求則得之”的自覺。“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告子上》),即言這自覺同時亦落實為情感上的呈顯。而這情感上的顯現,乃根據于人在存在或本然之“氣”上對此仁義或理義的先天擁有。這幾個層面的統一,即孟子所謂的“才”。這個“才”,以仁義或理義為其本質;以“情”的本然指向為其顯現和應物之方式;以本然之“氣''為其實存的基礎。孟子的人性本善義,在這個整體性的“才”的觀念中,乃得到全面的展現。

    孟子落實到“氣"的本然存在言人性之實現,因而,須由“養”的工夫來呈現仁義或理義的本體。“故茍得其養,無物不長;茍失其養,無物不消。孔子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這就是說,心對仁義或理義的“操存”和擁有,正要經由“養長”而實現之。

    《牛山之木章》落實于“氣”以言“才”,最后點出必須由乎“養長”的工夫以呈顯仁義道德良心,達到存在之完成。它未對這個“養長”的工夫本身做出說明,但卻為后者提供了一個本體論的基礎?!吨责B氣章》則集中弛討論了這個”養長“工夫的內容。二者在義理上是相通的。

    我們先把《公孫丑上》之《知言養氣章》抄錄于下,以便討論:

    公孫丑問曰:“夫子加齊之卿相,得行道焉,雖由此新王不異矣。如此,則動心否乎?”

    孟子曰:“否,我四十不動心。"

    曰:“若是,則夫子過孟賁遠矣。”

    日:“是不難,告子先我不動心。“

    曰:“不動心有道乎?”

    曰:“有。北官黝之養勇也,不膚橈,不目逃,思以一毫挫于人,若撻之于市朝。不受于褐寬博,亦不受于萬乘之君。視刺萬乘之君,若刺褐夫;無嚴諸侯,惡聲至,必反之。孟施舍之所養勇也,曰:‘視不勝猶勝也,量敵而后進,慮勝而后會,是畏三軍者也。舍豈能為必勝哉?能無懼而已矣。'孟施舍似曾子,北官黝似子夏。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賢,然而孟施舍守約也。昔者曾子謂子襄曰:‘子好勇乎?吾嘗聞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孟施舍之守氣,又不如曾子之守約也。”

    曰:“敢闖夫子之不動心與告子之不動心,可得聞與?” :

    “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氣。'不得于心,勿求于氣,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 

    “既曰‘志至焉,氣次焉’;又曰‘持其志,無暴其氣'者,何也?”

    曰:“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也。今夫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

    “敢問夫子惡乎長?”

    曰:“我知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

    “敢問何謂浩然之氣?"

    曰:“難言也。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嫌于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無若宋人然: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抿之者。芒芒然歸,謂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長矣。'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抿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何謂知言?"

    曰:“诐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生于其心,害于其政;發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復起,必從吾言矣。”

    馮友蘭先生指出“浩然之氣”是“概括地講一種精神境界”,這是正確的。但更確切地講,浩然之氣是落實于“氣”或人的實存而實現出來的一種精神境界。這樣,它才同時具有一種存在義的動力性質和推動實存轉變的教化意義。所以,《知言養氣章》論養氣,乃以志于“道、義"為本并由之而轉化實存(“氣”)作為其根本的途徑。這與《牛山之木章》對“才''的理解是完全一致的。

    《知言養氣章》論養氣,包括兩個部分:一是論“養勇”;一是論“養浩然之氣”。前者是后者的一個鋪墊。

    有關“養勇”的討論,涉及“志、氣”兩端。“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日:持其志,無暴其氣。”“持其志,無暴其氣”,是講志與氣乃互成之兩端,不可偏廢。而志為“氣之帥”,“志至”“氣次",則言“養勇”之方,應以對義理之持守為其根本。這一點,亦可由孟子對北宮黝、孟施舍和曾子三家養勇之法的評價得到印證。北宮黝之養勇,只注重血氣的訓練。孟施舍的養勇之法則較之北宮黝為“守約”。“約”訓要。“守約",即更能抓住要害。孟施舍之養勇,知不求必勝,而能返歸于內心之“無懼”,當然較北宮黝的養勇之法為“守約”。但是,在孟子看來,孟施舍的養勇,仍偏執在單純“守氣”一端。未能真正抓住根本。曾子得聞“大勇'‘于孔子。其所言,孟子以為是真正把握到了“養勇”的根本所在。“吾嘗聞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縮”,趙歧注:“縮,義也”;朱子《集注》:“縮,直也。”可見,曾子的養勇,其要點是通過反思和持守內心之正義,以養成真正的“大勇”。

    孟子既言“養氣”,何以又批評北宮黝、孟施舍之“守氣”?這要和孟子在《牛山之木章》對“才”的論述聯系起來理解。在孟子看來,人的存在或本然之“氣”,乃是由仁義或理義貫通其中并顯現“仁義之心”或“良心"之才具。因而,不能把“氣”的意義單純地歸結為血氣之屬。所謂“操則存”、“仁義之心”“存乎人",正是指仁義、良心貫乎“氣”之顯現而言。北宮黝、孟施舍的“守氣”之法,偏離了這個根本,其所守之“氣”,便失去了其本然的“性”之才具的意義。孟子批評北宮黝、孟施舍之“守氣”,而認同曾子養大勇之法,道理即在于此。

    孟子有關“養浩然之氣"的討論,亦貫徹了這一精神。孟子論“養浩然之氣”,看起來很難解,但抓住這一根本點,也就容易理解了。

    在我看來,孟子“養浩然之氣”的方法,可以歸結為三句話:1.“是集義所生者”;2.“以直養而無害”;3.“配義與道”。“集義所生”是總提;“直養無害”和“配義與道”是分說。

    “以直養而無害”,講“浩然之氣"的培養要順乎自然。朱子《集注》以“自反而縮”解“以直養",雖不能算錯,但并不穩妥。確切地講,“自反而縮”,乃相應于“配義與道”,不好直接拿來講“以直養而無害”。《知言養氣章》下文:“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無若宋人然……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正是這個“以直養而無害”之的解。孟子在這:里強調了一個問題的兩方面:“必有事”、“心勿忘”,是強調不能忽視“氣"的培養;“勿正”、“勿助”,是強調“氣''的培養應順乎自然,由其自然養成。“以為無益而舍之”,就是“忘”,即忽視“氣”的培養,揠苗助長,就是“正”和“助”,即以故意和人為外在地干預其生長的自然進程,這不僅無益,反倒有害。這兩點合起來,就叫做”以直養而無害“。

    為什么要強調“浩然之氣"的自然養成?因為這“氣”有先天的根據,而不是無中生有和外在的拿來。這個先天的根據,就是《牛山之木章》所講到的“才”。這個“才”,就“氣”這一端而言,即是由“夜氣”或“平旦之氣”所顯現的人的本然實存性。

    “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此言“浩然之氣"的培養,必須以“道義”為其本。“配”,舊注多以與“氣”相配合解之,似不夠確切。相互配合者,應是兩物。孟子言性善,以德性規定內在于情感實存為其根本義。故《知言養氣章》下文特別指出:“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這個“我故曰”,是接著“氣"與“道、義”關系的語脈講的。“外之”,即外于人的實存(包括人的情感生活和肉體實存在內)以言“義氣按照《告子上》篇孟子對告子“仁內義外"說所作的分析,我們知道,告子講“仁內義外”,實質上是由對道德法則與情感、肉體實存相互外在的理解,而提出一種人性的“白板論”。孟子判定告子“不知義”,其理由即在于此。

    這一點,也涉及“知言”的問題。“知言”,實質上就是“知義氣《知言養氣章》所謂“知言”,是針對著告子把以人的肉體實存(氣)、情感生活與道義相互外在的觀念而發的。告子所謂“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氣”,正是這一觀念的表現。

    孟子論“知言”說:“诐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生于其心,害于其政;發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復起,必從吾言矣。”這里,并未對此“避辭”、“淫辭"、“邪辭”、“遁辭”的內容,及其如何“生于其心”而“害于其政”、“其事”作出說明?!峨墓隆菲幸欢闻c此相似的論述,可以與之參照:“圣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也。仁義充塞,則率獸食人,人將相食。吾為此懼,閑先圣之道,距楊墨,放淫辭,邪說者不得作。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圣人復起,不易吾言矣。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詩云:'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莫我敢承。'無父無君,是周公所膺也。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诐行,放淫辭,以承三圣者。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楊墨者,圣人之徒也。”這段話與《知言養氣章》所論“知言”的內容和語氣,大致相同。比照二者,我們可以知道:1.孟子所謂“波辭”、“淫辭"、“邪辭"、"遁辭”的內容,主要是指敗壞“仁義"或與之相悖離的倫理原則。2.《知言養氣章》批評的是告子,而《滕文公下》所批評者則為楊、墨。墨子的倫理學說,一方面以人的本性為功利,而又倡議兼愛原則?!睹献印芬嗯杏拚咭闹膫惱碓瓌t為“二本"論(《滕文公上》)。墨子曾“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淮南子•要略》),并以“兼愛”釋“仁義”,頗有孔子所極端厭惡的“紫之奪朱”之嫌。告子的“義外”,正與墨家倫理原則的“二本”論相近。這也為學術界有關告子為墨子弟子之說,提供了一個有力的佐證。3.孟子特別反對告子的“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之說。這是因為,在孟子看來,“言”本于“心”,并非一種無關乎人生和存在的抽象的理論。在這里,孟子抨擊楊墨之言是“無君無父”,“充塞仁義率獸食人”。《告子上》首章批評告子的仁義外在于人性之說云:“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二者相較,又何其相似乃爾?由此可知.孟子所謂“知言”,其內容正是“知義”,即強調仁義內在于人的實存。孟子所論“知言”與“養氣”,有著內在的關聯性。

    仁義、道義既為人的實存之內在規定,二者實一體而不可分,故“養浩然之氣”,亦當以操存、挺立內在的道義或仁義原則為其根本。“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說的就是這個道理。這與孟子之推重曾子養勇之法及“志為氣帥”的觀念,都是一致的。

    統合以上兩點,養浩然之氣,可以歸結為一句話:“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以直養而無害”,是從“氣”的一端說:“配義與道”是從內在的持守道義一端說;“集義所生”,則是統合二者總論浩然之氣的養成。

    這里,“集義”和“義襲”二語特別關鍵。“義襲”,是行為偶然的合“義”,即把“義”作為一個外在的規則來行。下文接著說:“行有不慊于心,則餒矣。我故曰吿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可知這個“義襲而取",其特點一是以“義"為“外”;二是行為間斷而不連續。這應是告子修養方法的特點。關于“集義”,趙歧注和焦循《正義》以“雜"與“合”解“集”字義,釋“集義”為氣“與義合生”或“與義雜生,從內而出”。此以氣與義為二物,顯然與孟子之說不侔。朱子《集注》:“集義,猶言積善,蓋欲事事皆合于義也。”此解較趙歧、焦循略好。但朱子以行為上的“積善”解釋“集義”,仍是一種間斷性。“集義”之方,正與“義襲”相反,其所強調的是仁義的內在于“氣”和道德創造的連續性。對這一點,舊注多不能相契。“集義”之“集”,既不能理解為“積累”,亦不能理解為“雜合”。真正說來,要理解這個“集義所生”的意義,要由乎義理,而不能局限于文字。約言之,“集義所生",關乎“義"與“氣"兩端,其所強調者,乃是由“道義”貫通轉化實存而達道德創造之連續。

    “義”是“浩然之氣”之生生與充盈的內在本原。“行有不慊于心則餒矣”,這“餒”,即因無“義”的支撐而失其生生之本,“氣”亦不能充盈。就人的行為之合“義"而言,單純的行為,只是經驗之事實,其本身不具道德的必然性和連續性。所以,如果把“集義”只理解為道德行為之積累意義上的“積善”,這其實還只能是“義襲而取”。因此,“集義所生”,其著眼點在于“道義”內在于實存之本原貫通,由此引生“氣”之“純亦不已”的生生創造??酌铣R运疄橛鱽斫沂具@種道德創造的意義。《孟子·離婁下》:“徐子曰:仲尼亟稱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后進,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爾。茍為無本......其涸也,可立而待也。''又《盡心上》:“觀水有術,必觀其瀾。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流水之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達。”“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見于面,盎于背,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水之不舍晝夜,生生連續,以其“有本”。人的道德生命亦如是。君子志道,本原挺立,一以貫之,則其形氣實存和現實行為亦因之而轉化,表現為內在道德生命之生生創造和溥博涌流。

    前引《告子上·牛山之木章》以仁義或理義為人之本然之“氣”所本具以言“才氣“茍得其養,無物不長氣“養”即養“氣”,“其”指仁義或理義本原。是仁義或良心之“操存”,同時即有本然之“氣”(可表現為“夜氣'‘或“平旦之氣”)與之俱起。“集義所生”的“浩然之氣”,正原出于此先天的“才”具。

    孟子所謂“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并非僅一理論和邏輯上的可能,而是一種實存上的本具或擁有。這實存上的本具或擁有,顯之于情感生活,存之于本然實有之“氣”;是人性之善,乃落實為人的先天之“才”具。

    孟子所謂“浩然之氣”,既為先天,但同時又非現成。

    人的道德本原,既與作為以實存之“氣”為基礎的“才"一體而不可分,則其呈顯并為人所自覺,必表現為已在轉化實存的創生歷程中之實現和心明其義?!吨杏埂氛f:“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此誠明互體之義,即很好地印證了這一點。孟子又有“踐形”之說:“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踐形。“(《盡心上》)“踐”者實現義。圣人先得我心所同然之“理義”。此理義內在于人之形色實存而轉化之,由之乃可實現“形色”之為人之“天性”的本有價值和意義。由此,此心性和天道本體,既具存在義,亦具創生義。是此本體,可以稱為教化之本原;而此本體之義理系統,又可稱為教化的哲學。這是它不同于西方哲學的根本所在。

    這創生的活動,即展開為一工夫的歷程。孟子創為“養浩然之氣"之說,即據上述本體論立言。《告子上·牛山之木章》集中體現了孟子這一心性本體的觀念,它由對“才”的本體性討論引向“氣”的“養長”的工夫。程朱“浩然之氣”為人先天所有的“復其初”說,在這里可以有其充分的根據。但這個“先天”,不是一堅頑不化的現成,而是“集義所生",即經實存創生轉化歷程的實現與呈顯。把程朱的先天說和馮先生的創生說統一起來,才能全面地理解孟子“養浩然之氣”論的意義。這對于準確理解孟子和儒家心性論的精神實質,也是有理論和學術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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