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宋明儒學的名稱概念可分為一般總稱概念和特殊學派概念兩類。一般總稱概念中,宋學概念大體上經歷了從中義(宋代義理之學)到狹義(與陽明學相對的朱子學)再到廣義(與漢學相對的宋學、宋元明清義理之學)的意義演變;道學概念大體上經歷了從廣義(道統之學)到狹義(程朱道學)再到中義(宋明道學)的意義演變;理學概念大體上經歷了從廣義(義理之學)到中義(性理之學)再到狹義(程朱理學)的意義演變。特殊學派概念中,源自中國并傳到東亞儒家文化圈的朱子學、陽明學概念經歷了從狹義(朱學、王學)到中義(理學、心學)再到廣義(東亞朱子學、東亞陽明學)的意義演變。此外還有隸屬于上述學派概念的濂學、洛學、關學、閩學等中國地域學派概念,以及朝鮮退溪學、日本崎門學等東亞近世儒學學派概念。從意義演變及其關系來看,這些宋明儒學與東亞儒學名稱概念都有著深厚的歷史背景和思想內涵,相互之間也存在著錯綜復雜的交涉關系,因此必須從歷史脈絡和思想體系出發對它們的意義和關系進行清晰界定。
關鍵詞:宋學 道學 理學 朱子學 陽明學
一、引言
到目前為止,海內外學術界對于“宋學”“道學”“理學”等宋明儒學概念已有很多論述,但研究者的看法之間還存在很多分歧甚至對立??偟膩砜?,學界已有的研究主要局限在個別概念的意義辨析上,缺乏考察這些概念的歷史演變及其相互之間的交涉關系。筆者在全面梳理原典文獻及其相關研究的基礎上,將傳統宋明儒學名稱概念區分為一般總稱概念(主要包括“宋學”“道學”“理學”等)和特殊學派概念(主要包括“洛學”“閩學”等中國地域學派概念以及“朱子學”“陽明學”等東亞近世儒學的特殊學派概念,這些特殊學派概念在中國思想史的范圍內又隸屬于上述一般總稱概念)兩大類,從歷史脈絡與邏輯關系兩個方面來考察這些概念的意義及其演變,進而界定這些概念的相互關系,以推動學術界的相關研究。需要說明的是,本文以源自中國本土(兼及東亞儒家文化圈)的宋明儒學傳統名稱概念為考察對象,因此,雖然宋明“新儒家(學)”也是目前廣泛使用的宋明儒學總稱概念,但由于這一概念源自西方創造的“Neo-Confucian(ism)”概念,涉及到中西思想及其概念的復雜交涉,其意義演變非常復雜。筆者對此已有專文予以詳細討論,此不贅述。
二、宋明儒學一般總稱概念的意義演變及其關系
(一)“宋學”(兼及“明學”)
“宋學”名稱在元代已經出現,最初指宋代儒學(中義的“宋學”)。如元代陳基《夷白齋稿》卷二十一《西湖書院書目序》一文中所謂收藏“宋學舊板”的元代杭州西湖書院的前身為宋末的太學,元代在其舊址上復建書院,書院中收藏了大量宋代儒學書籍刻板,從而為保存宋代的學術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又如元吳澄《吳文正集》卷七十六《故縣尹蕭君墓志銘》:“君……器識超異,紹宋學文藝最優。”這里的“宋學”也是指宋代的儒學思想。又如元王惲《秋澗集》卷五《和曲山游澤宮感舊詩廿一韻》:“文憲日如線,逝者不復回。嘗觀亡宋學,丕冒江與淮??纪や┪魃?,兩公生海隈。天遣辟異教,不使為妖災。”這里的“宋學”是指以朱熹(考亭)與真德秀(西山)為代表的宋代儒學思想,“丕冒江與淮”即是指宋學(以閩學為中心)由福建傳播到江淮地域。總之,上述元代的“宋學”名稱都是指宋代的儒學思想(中義)。
到了明代,“宋學”又開始指稱宋代義理之學。這種意義的“宋學”指在北宋中期興起的反對漢唐章句訓詁之學,并以復興儒學(以倫理綱常為中心)、探究儒家經典之微言大義為特征(以疑傳疑經、義理詮釋為中心)的學術思潮。具體范圍包括宋代興起具備此特征的所有儒家學派。如周敦頤創立的“濂學”、二程創立的“洛學”、張載創立的“關學”、朱熹創立的“閩學”(以上四派構成《宋史•道學傳》中的“道學”主體),還有王安石創立的“新學”、三蘇創立的“蜀學”以及司馬光創立的“朔學”等。這些思想流派均屬于“宋學”(中義)。在范圍上,北宋的儒學復興運動始于范仲淹主導的“慶歷新政”及歐陽修主導的“古文運動”,但一般公認“宋初三先生”(胡瑗、孫復、石介)為宋學的開創者,因為通過“宋初三先生”的經典詮釋及教育實踐完成了從漢唐章句訓詁之學到宋代義理詮釋與道德實踐的儒學轉型。全祖望在《宋元儒學案序錄》中劈頭所謂“宋世學術”即指此種意義上的“宋學”。又如清蔡上翔在其《王荊公年譜考略》雜錄卷一《原黨》中論述宋代以二程為首的道學家對王安石的攻擊時指出:“此宋世學術源流之所由分,而以講學自名者,顧以不講學之王介甫為目標而集矢不遺余力焉。”其所謂“宋世學術”也是指包括王安石新學及程朱道學在內的宋學諸派。
明代陽明學興起后,“宋學”又被用來指稱與“明學”(陽明學)相對的“宋學”(朱子學,包括朱子的前驅“北宋五子”、朱子及其后繼),即成為以朱子學(程朱理學)為核心的狹義“宋學”(不包括除朱子學之外的其它宋學學派),和以陽明學(心學)為核心的“明學”相對立。如明文德翼《求是堂文集》卷一《圣學宗傳序》中將“宋學”與“明學”對舉,并分別以二程(洛水)和王陽明(姚江)為代表,雖然表面上只提到周敦頤(道州)、二程而未及朱熹,但由于周敦頤、二程是朱熹閩學的前驅并被納入到程朱理學的發展脈絡中,因此其所謂“宋學”即是指程朱理學(朱子學)。明耿定向《耿天臺先生文集》卷三《與胡廬山書(十一首)》中批評宋學(理學)諸儒暗地里受佛道異端影響偏向形而上學的思辨,從而失去了先秦孔孟儒學教人的本旨。明胡直《衡廬精舍藏稿》卷十八《書松原別語冊后》中對宋學(理學)開山周敦頤《太極圖說》的淵源提出質疑。明顧憲成《顧端文公遺書》證性編卷五《與管東溟書》中指出王陽明“四句教”的后二句講格物致知的下學工夫,是直接源自宋學(朱子學)。明儒唐樞(1497—1574)所著的《宋學商求》是已知最早直接以“宋學”(中義,宋代儒學)作為書名的著作。該書按照宋學的發展流派,選取從陳摶至何基共81位宋代學者,對每位學者的師承及其學術思想都有簡要的評論。在現當代中國哲學研究中,也有學者使用狹義的“宋學”概念。如日本學者楠本正繼在其《宋明時代儒學思想之研究》一書中從宋學與明學的根本精神及特質出發,即以“性”為主還是以“心”為主來分期,將宋明儒學分為宋學與明學兩大階段,其實就是朱子學(程朱理學)與陽明學(陸王心學)兩大思想流派的劃分。
清代考據學興起后,“宋學”先被用來指稱與漢代章句訓詁之學(狹義的“漢學”)并列的宋代義理之學。如清蔡衍鎤《操齋集》卷十一《先高祖司寇公傳》中指出漢學、宋學、明學都有弊端,只有清學最為完善。清陳澧《東塾讀書記》卷二十一《朱子書》中比較論述了以鄭玄為代表的漢學和以朱熹為代表的宋學。其后,“宋學”又超越了宋代范圍,用來泛指與廣義的“漢學”(考據學)相對立的廣義“宋學”(宋元明清義理之學)概念,即成為以義理詮釋與哲學思辨為特征的“宋學”思潮。這種廣義的“宋學”從宋代開始一直延續到清末,與以“小學”為基礎的“漢學”(考據學)相對立,形成所謂“漢宋之爭”。如清儒江藩分別為清代漢學與宋學兩大陣營著《國朝漢學師承記》和《國朝宋學淵源記》,這是“漢宋之爭”在學術思想史領域的集中體現。
(二)“道學”
“道學”名稱正如徐洪興所指出的,最早見于東漢王充的《論衡》,是指以學道為目標并與文吏(掌管文史法律的官吏)的學(做)事相對立的儒者學問。其后東晉馮良以“道學”(儒學,指五經之學)名義被征聘。可見“道學”最初是指儒家經學,但還沒有成為一個學派概念。從魏晉南北朝開始,佛教借用“道學”概念來指稱佛學。從南北朝開始,“道學”又被用來指稱道教理論,如北朝北周時編纂的《無上秘要》中出現不勝枚舉的“道學”名稱。南朝陳馬樞曾撰《道學傳》二十卷,收錄張天師、許邁、吳猛、陶弘景等道教人物(該書已亡佚,但后世典籍如唐李善注《文選》、唐陸海羽《三洞珠囊》、宋陳葆光《三洞群仙錄》、宋李昉《太平御覽》等書中多有引用。今有陳國符輯本)。其后《隋書•經籍志》中又用“道學”名稱來指稱道家哲學,標志著“道學”成為一個道家道教的學派概念。而同時期儒家所謂“道學”還只是一個普通名詞而不是學派概念,且使用并不廣泛,從而導致人們往往誤認為“道學”一詞原本最早就是指道家、道教而后來宋儒指稱程朱理學一派的所謂“道學”名稱是抄襲的。
儒家的“道學”名稱雖然在漢代已經出現,但其彰顯要等到唐代韓愈的道統說出現以后。“道學”成為一個儒家學派概念則遲至宋代以后。當時各派儒者為了對抗佛道二教以重振儒學權威,并與其他儒家學派爭奪思想界的主導地位,紛紛基于其自身的思想立場構建了各自的道統譜系。⑩根據陳來的考察,二程已經反復使用“道學”概念,并且已有將“道學”作為一種學術形態和學說體系的自覺。事實上,“道學”作為一個學派名稱,其流行及影響的擴大都有賴于二程及其洛學。但在當時,“道學”(“道統”之學)名稱并不是二程洛學的“專利”,其范圍不像后來《宋史•道學傳》中規定的那樣狹窄,不限于后來占據正統的程朱理學(狹義的“道學”),而是包括以復興儒學、傳承道統為己任的各個學派。如與二程同時代的宋代浙東永嘉學派先驅王開祖在其《儒志編》中就使用了儒家“道統之學”意義上的“道學”概念(廣義)。
到了南宋后期由朱熹集大成的程朱理學確立其正統地位,接著元代開始又被指定為官學及科舉考試的唯一標準。程朱理學的“道統”(從北宋五子到朱熹及其門人)成為官方認定的唯一正統體系。“道學”(狹義)也變成了專門指稱程朱理學的學派概念。這一點集中體現在元代編修的《宋史》中專門設立以傳道為中心的“道學傳”,以區別于以傳經為中心的傳統“儒林傳”(或稱“儒學傳”),不屬于程朱道學陣營的其他宋學學派(包括心學、事功學派等)都被排斥在“道學傳”(道統)之外。由此,《宋史•道學傳》中所規定的“道學”僅指程朱道學(而且僅限部分學者)。
到了明末清初,隨著宋明道學及其道統論的衰落,學術思潮由道學(宋學)轉向經世實學和考據學(漢學)。清代浙東學派的開創者黃宗羲基于一本萬殊的思想史觀批判“道學傳”的分立人為造成儒學內部的分裂,而且沒有給陸王心學及浙東事功學派等學派以相應的思想史地位,因此主張廢除“道學傳”而將各學派統歸于“儒林傳”?;谶@樣的開放思想史觀,以黃宗羲為首的清代浙東學派學者前后接續編纂了宋元儒學思想史巨著《宋元學案》,將程朱理學、陸氏心學、浙東事功學派等各派統一到“儒學”(即宋學、廣義的道學)中。更早成書的黃宗羲《明儒學案》雖然以陽明心學為主線,但也統合了明代的理學、心學、氣學等各學派。這些學派都可歸入廣義的“道學”中。這種回歸宋初傳統的廣義“道學”概念超越朝代和學派的局限而等同于廣義的“宋學”(義理之學)。
進入現代以來,中國哲學史研究的奠基人馮友蘭認為“道學”名稱在歷史上出現較“理學”為早,再加上“理學”既可指宋明理學,又可指程朱理學,所以主張用“道學”來指稱包括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在內的宋明新儒學思潮。雖然馮友蘭認為“理學”概念存在歧義而不用它來指稱宋明新儒學,但通過對“道學”及“理學”概念意義的考辨可知,歷史上“道學”概念的復雜性和歧義性實際上是超過“理學”概念的,而且從南宋末期以來“理學”就已經取代“道學”成為更流行的宋明儒學概念(詳見下文)。因此有學者提出質疑,認為馮友蘭的上述看法與歷史上的實際情況不符。但撇開這些復雜的歷史因素不談,僅從馮友蘭建構的宋明道學思想史概念體系的邏輯結構自身來看,無疑是可以自圓其說的。這也是馮友蘭建構的宋明道學學派概念體系得到海內外眾多學者(除中國學者外,海外知名學者如日本的土田健次郎、美國的田浩等)支持的主要原因。由此形成了現代學術界流行的“道學”中義(宋明道學)。即指“宋學”(廣義)中以傳承道統為己任、以體用論為基礎建構天道性命相貫通的思想體系,以成圣成賢、天人合一作為學問目標的學術思潮,包括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而以周敦頤為道學開山。
(三)“理學”(兼及“心學”“氣學”“實學”)
“理學”名稱如徐洪興所指出的,最早見于南朝宋宗炳的《明佛論》(一名《神不滅論》)中,意指佛教的義理、性理之學。其后,“理學”在13世紀上半葉的南宋后期開始出現在儒家著作中,當時隨著程朱理學思想主流地位的確立,思想界的理論重心從“道”(偏重宇宙論)轉向“理”(偏重本體論),爭論集中在“理”與“心”之間,“道學”概念也讓位給了“理學”概念。這一過程的集中體現就是:程朱理學的語錄匯編中,從《河南程氏粹言》《近思錄》中以“道”為類目之首轉變到《朱子語類》中以“理”為類目之首。已知最早使用“理學”指稱宋代理學(包括心學)的學者是朱熹的論敵、宋代心學的創始人陸九淵。但當時“理學”(性理之學)還沒有與“宋學”(義理之學)區別開來,如黃震在其《黃氏日抄》中共四次使用“本朝理學”這一稱呼。其中兩處“本朝理學”指的是從周敦頤到朱熹的“道學”系統,中間包括二程及其門人。其他兩處“本朝理學”則一處將宋初三先生視為伊洛二程道學的先驅,一處指出蘇洵、李覯、王安石、陳亮這四位宋代經制、功利派學者也受到理學的影響,可知這兩處“本朝理學”指的是義理之學(廣義)。
嘉定更化(1208—1224)以后,隨著程朱理學確立其正統地位,朱子的后學逐漸用“理學”來指稱程朱以來的道統,從此“理學”開始專門被用來指稱“闡發心性義理之精微”的性理之學(中義)。“程朱理學”這一名稱最早出現在明馮從吾的《元儒考略》及明陸應陽的《廣輿記》中。正如范立舟所指出的,南宋后絕大多數學者所理解的理學概念都包括陸王心學,只有鄧元錫等少數學者將理學限定為程朱理學。⑩如明末清初孫奇逢在其編纂的《理學宗傳》中就用“理學”來涵蓋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將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朱熹、陸九淵、薛瑄、王守仁、羅洪先、顧憲成這十一人視為理學發展中的宗統和主流學者。事實上,陸王心學一派雖然可視為對程朱理學的反動,但其學問目標及思想體系與“理學”一脈相承,因而也被納入“理學”的范圍內。由此形成了中義的“理學”,相當于中義的“道學”,用來指稱包括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包括其前驅與后繼)在內的宋明理學。中國大陸學界普遍使用的“宋明理學”(即中義的“理學”)相當于“宋明道學”。其中,“宋明理學”名稱最早見于清繆荃孫《藝風堂文集》卷四《光緒湖北通志序錄》。“宋明道學”名稱最早見于清代鐘景星《宋明道學四書》。宋明“道學”與“理學”名稱的區別在于:一方面,“道學”概念的意義側重儒學的歷史傳承(道統),而“理學”概念的意義側重儒學的義理闡發(性理);另一方面,“道學”重綜合(“道”強調整體和普遍性),而“理學”重分析(“理”強調條件和特殊性)。但理學中“理一分殊”的思想即體現了普遍之理與分殊之理、一般原則與特殊情況的統一關聯,從而實現了“道”與“理”、“道學”與“理學”的融合。關于“心學”概念的源流。自南宋以來,“心學”概念一般泛指“十六字心傳”的“心學”——圣人之學或心性之學而與“理學”“道學”概念混用(廣義)。清初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批判的以“心即道”為宗旨的“心學”則是指陸王心學(狹義)。“陸王心學”這一名稱最早見于清代方東樹的《漢學商兌》。
進入現代以來,如前所述,馮友蘭倡導將“理學”(程朱)與“心學”(陸王)統一到“道學”中。由此狹義的“理學”指“程朱理學”(狹義的“宋學”),與之相對應的“心學”指“陸王心學”(狹義“明學”“心學”)。但在馮友蘭提倡狹義的“理學”概念之后,“理學”概念仍然被用來指稱“宋學”(廣義)或“道學”(中義),甚至還有學者用“理學”概念來指稱整個中國哲學(事實上成為中國哲學乃至學術思想的代名詞)。如賈豐臻認為中國以前只有理學,根本沒有所謂哲學與科學,反對用西方傳來的“哲學”概念來命名中國思想史。其著作《中國理學史》從上古的三皇五帝一直講到清代的戴震,實際上直接繼承的是周汝登《圣學宗傳》、孫奇逢《理學宗傳》、黃宗羲《明儒學案》等為代表的學案體思想史的敘述方式。當代學術界中,中義的“理學”概念很常見,并且一般加上時代、地點或人物等對其范圍加以限定,如“宋明理學”“元代理學”“清代理學”“新安理學”“朱熹理學”等。
總的來看,宋代以來儒學發展中的“理學”概念在歷史上大體經歷了從廣義(宋學、義理之學、宋代以來)到中義(道學、性理之學、明清以來)再到狹義(程朱理學、道統之學、現代以來)的意義演變。需要指出的是,因本文的主題限定為“宋明儒學”領域內,筆者這里所論述的“理學”概念也僅限于以哲學思辨(性理)與倫理思想為主體的哲學史范圍中,不考慮物理學等自然科學領域(歷史上也有用“理學”來指稱物理學的)。明末清初黃宗羲在《明儒學案》中將包括程朱理學、陸王心學在內的各派都納入到“儒學”(宋學)中。這可視作對廣義“道學”“理學”的復歸。事實上,明末清初以來,隨著程朱理學道統的衰落及思想史視野的擴展,理學(道學)的范圍由程朱理學擴展到包括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兩派(如前述孫奇逢《理學宗傳》),然后隨著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之外的新學、蜀學、浙東學派等宋學學派也被納入到思想史視域中,理學也進一步由性理之學擴展為宋元明清義理之學(宋學),范圍大致與《宋元學案》《明儒學案》及《清儒學案》相當。同時,“理學”雖以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為主體,但也包括其前驅、后繼和同調,如陳獻章和湛若水可算是由朱子學向陽明學過渡期間的理學家。而像吳廷翰雖可算是批判“理學”(中義)的復古學者(氣本論),但其思想仍然脫胎于理學思想,因此也可以納入到廣義的“理學”思潮中。
從概念的交涉關系來看,“宋學”“道學”“理學”這三個宋明儒學概念存在錯綜復雜的交涉關系,雖然命名的角度和發展的脈絡有所不同,但大體在廣義、中義和狹義上分別相當,在歷史與現實(研究)中往往可以通用。具體來說,廣義的“宋學”與“理學”都指義理之學,而廣義的“道學”指包括宋明儒學各派在內的道統之學,其范圍與廣義的“宋學”“理學”大體相當。因為道統著眼于歷史傳承,而義理則著眼于詮釋方式,兩者只是從不同方面(歷史或邏輯)對宋明儒學的指稱。同樣,中義的“道學”“理學”分別指道統與性理之學,與上述廣義的情況類似,只是其范圍主要局限于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最后,狹義的“宋學”“道學”“理學”大體上都是指宋明儒學中的程朱理學。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分別將“宋學”“道學”“理學”區分為廣義、中義、狹義,只是從宋明儒學的領域出發。事實上,如上文中所述,“宋學”“道學”“理學”都還有其他意義,如“宋學”概念可以泛指宋代的一切學術思想乃至文藝科技等領域(不局限于儒學或哲學);“道學”概念更是貫穿儒釋道乃至中國的一切思想文化之中;“理學”概念也存在于儒釋之中,并且被用于泛指中國的哲學思想(如前述賈豐臻的用例)。但由于這些意義一般都超出了宋明儒學的范圍,因此不在筆者的主要考慮范圍之內(雖然筆者為了追根溯源和辨析名義的需要也提到了這些意義)。同時,之所以區分廣義、中義和狹義這三層意義,是基于歷史脈絡、邏輯結構(思想體系)與現實研究的多方面考慮,因為在宋明儒學發展的歷史上,“宋學”“道學”“理學”主要包括這三層涵義,并且往往可以通用。這一點從上文的論述中可以看出。而在邏輯結構上,這三個宋明儒學概念往往構成緊密相連的三個層面的思想體系,如田浩就將“宋學”“道學”“理學”的序列視作父子概念的關系,主張宋學(廣義)包括道學(中義),道學(中義)又包括理學(狹義、程朱理學)。這也是筆者采取的一般意義。而在現實研究中,這三層意義也是宋明儒學的研究中使用最多的,廣泛見于學術史、思想史、哲學史的研究中??傊?,將“宋學”“道學”“理學”這三個宋明儒學傳統概念分別區分為廣、中、狹三義是基于歷史、邏輯與現實的自然選擇,并非筆者刻意為之。事實上,目前學界對“宋學”“道學”“理學”的研究除了廣義和狹義的區分外,往往也是區分為三層意義,只是沒有像筆者這樣明確的以廣、中、狹三義來命名,并且已有的研究往往不考慮這三個概念的交涉關系。這也是筆者自認為較之學界已有研究有所推進的地方。
總結上述“宋學”“道學”“理學”概念的意義范圍及其交涉關系如下表所示(其中,廣義的宋學、中義的道學與狹義的理學分別是筆者所采用的一般意義):
表1 宋學、道學、理學的意義及范圍
三、宋明儒學特殊學派概念的演變及其與一般總稱概念的關系
在中國思想史上,自春秋戰國諸子百家興起以來,學術思想就深深打上了地域色彩的烙印。最顯著者如南北地域風格的差異。興起于中原文化區的儒家學派自孔孟以來即帶有濃厚的地域色彩。而宋明儒學諸學派的地域色彩尤為鮮明。宋代儒學的復興及其學派的發展與地方上私人講學的興起密切相關。一般圍繞著一位或數位大儒(創始人)所居住的地域(出生地、任職地或講學地)興起某學派,因而該學派往往就以其創始人的籍貫或講學地來命名。如前述濂洛關閩諸學派。這些以地域命名的特殊學派名稱概念主要是在研究中國思想史的場合中使用。
如果將視野擴大到東亞儒家文化圈,那么就必須提到在中日韓等東亞各國廣泛使用的宋明儒學特殊學派概念——“朱子學”與“陽明學”。“朱子學”名稱最早出現在程端禮、許衡、蘇天爵等元代理學家的著作中,本來專指朱熹的學說(又稱“朱學”或“閩學”),其后擴展到指稱朱子及其門人構成的學派。關于“陽明學”名稱的淵源存在爭議。有學者認為“陽明學”這一名稱最早出自清代編纂的《明史•王守仁傳》。根據考察,“陽明學”名稱最早出現在明代。如明董應舉《崇相集》卷十四《鄭孺環潘孺人合葬志銘》云:“其為諸生時,學使者毀剝紫陽,以陽明學倡士,頒其書。孺環謝不領。”又如明鄒元標《愿學集》卷六上《奉訓大夫尚寶司少卿我疆孟先生墓志銘》云:“君諱秋,字子成,世居莊平,學者稱為我疆先生。自幼凝重端淳,讀詩書即通大意,不為訓詁所束縛。里有宏山先生者,夙志陽明學,公贄而受學。”這里所謂“陽明學”即是作為與“朱子學”相對的學派意義上的“陽明學”概念,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陽明之學”(陽明的學問)。其后“陽明學”概念又傳到朝鮮(如樸世采《記少時所聞》)及近代日本。鄧紅認為“陽明學”作為一個學派概念是源自日本而后傳回中國的。根據筆者的上述考察,這種看法值得商榷,“陽明學”作為一個學派概念在中國明代已經出現,但“陽明學”在中國自清代以來趨于衰微乃至中絕,而在近代日本流行起來則是事實。根據鄧紅的考察,近代意義上的日本“陽明學”原本是指19世紀末在日本以“陽明”的名號發動的一場社會運動,其后又用來指稱中國哲學史領域中的陽明哲學思想研究及陽明學派,反過來又影響了中國,并成為當今學界廣泛使用的學派概念(由此還衍生出“陽明后學”名稱)??傊?,“陽明學”這一思想流派及概念源自中國,但卻在近代日本發揚光大,由于近代中國深受日本的影響,“陽明學”概念也隨之回傳中國(眾所周知,包括“哲學”在內的大量漢語概念都是近代日本發明而后傳到中國的)。由此也造成學者往往誤認為“陽明學”這一學派概念最早是源自日本。
在意義范圍上,“朱子學”與“陽明學”概念也包括狹義、中義與廣義三層涵義。狹義的“朱子學”概念指朱熹本人及其后學的學術思想(又稱“朱學”“閩學”“考亭學派”),中義的“朱子學”概念相當于“程朱理學”,包括朱子的先驅、朱子本人及朱子后學的思想,廣義的“朱子學”概念則進一步擴展到包括朝鮮朱子學、日本朱子學等在內的“東亞朱子學”。同樣,狹義的“陽明學”概念指王守仁本人及其后學的學術思想(又稱“王學”“姚江之學”),中義的“陽明學”概念相當于“陸王心學”,包括陽明的先驅、陽明本人及陽明后學的思想,廣義的“陽明學”概念則指包括朝鮮陽明學、日本陽明學等在內的“東亞陽明學”??傊?,學界一般使用的廣義“朱子學”和“陽明學”概念包括了近世以來中國、日本、朝鮮等儒家文化圈國家中發展起來的儒家思想與學派,如朝鮮朱子學(如退溪學)、日本朱子學(如山崎闇齋學派)等,也就是所謂的“東亞新儒學”。中義的“朱子學”和“陽明學”概念相當于程朱理學(狹義宋學)與陸王心學(狹義明學),合起來就是中國思想史上的“宋明新儒學”。因此,狹義、中義、廣義的“朱子學”與“陽明學”概念都可以統一到“宋學”“道學”或“新儒學”這些宋明儒學總稱概念之中。
與上文中論述“宋學”“道學”“理學”的三層涵義相似,目前學界已有的研究一般將“朱子學”與“陽明學”區分為廣、狹二義,而筆者則進一步區分為廣、中、狹三義。這也是基于歷史、邏輯與現實研究多重考察的自然選擇,并非筆者刻意為之。因為如上文所述,在歷史上“朱子學”“陽明學”主要就包括這三層涵義。這也反映了近世儒學由中國向東亞諸國的傳播、發展過程和思想史研究視域的擴展。同時需要指出的是,“朱子學”與“陽明學”基本是對立概念的關系,其范圍基本沒有交集,一般不可混用;不像“宋學”“道學”“理學”概念那樣存在對應乃至等同的關系而往往可以混用。
思想史上還有以地域學派創始人或集大成者的姓氏命名某一學派的傳統,如“朱學”(一般指上述狹義的“朱子學”,或者作為“朱子學”的簡稱)“陸學”“呂學”即分別指朱熹學派、陸九淵學派、呂祖謙學派,還有上述日本山崎闇齋學派被稱為“崎門學”、朝鮮退溪學派被稱為“退溪學”等,這些都是上述宋學、道學、理學,或者朱子學、陽明學這些大的學派概念的子學派。還有以研究內容或思想特征命名的特殊學派概念,如邵雍的“象數學”、王安石的“新學”等。
總結上述“宋學”“道學”“理學”等一般總稱概念與“朱子學”“陽明學”等特殊學派概念的范圍及其關系(思想體系)如下表所示:
表2 宋元明清儒學概念的范圍及其關系
四、結語
從本文所論述的宋明儒學名稱概念的意義演變及關系來看,“宋學”“道學”“理學”等概念都有其深厚的歷史背景和思想內涵,并且相互之間存在著錯綜復雜的交涉關系,因此必須從歷史脈絡和邏輯結構(思想體系)出發對這些概念的意義和關系進行清晰的界定。如田浩主張使用他認為意義更為明確的傳統“道學”概念來代替西方的“新儒學”概念,但又主張將功利學派等都納入到“道學”中,其所謂“道學”不是元代官修《宋史•道學傳》中所規定的狹義“道學”(程朱理學),而是指宋代包括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乃至功利學派在內的廣義“道學”。這與主張將“新儒學”等同于“宋明道學”(包括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的中義“道學”)的馮友蘭及主張將“新儒學”等同于“宋明理學”(包括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的中義“理學”)的張立文的觀點不同。由此可見,我們不能脫離歷史和邏輯的維度來孤立地評判概念的意義和范圍。再加上不同學者對同一概念的理解和用法可能存在差異(如前述田浩與馮友蘭所理解的“道學”就存在差異)。因此在使用“宋學”“道學”“理學”“新儒家(學)”等概念時必須對其意義、范圍及相互關系做出明確的界定,避免造成思想體系或概念上的模糊和混亂。
作者:連凡,武漢大學哲學學院副教授、博士。